2002年5月,山东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挂帅,包括省高院、省高检、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厅、台办、侨办、贸促会等18个省直部门组成的“省政府协调处理外商投诉联席会议”,制定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负责对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进行协调处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山东省贸促会。
2002年12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山东省外商投诉中心”正式成立,设立在山东省贸促会,作为省一级处理外商投诉的专门机构。
山东省外商投诉中心同时承担“省政府协调处理外商投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各项工作。省外商投诉中心制定了相关工作办法和规章制度,对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进一步加以规范。
2003年,山东省陆续在全省15个城市建立起了外商投诉处理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外商投诉处理网络。外商投诉处理工作也从原来的由省里直接介入、统一处理转变成各地就近受理、就地解决。
推荐图文
- 浅谈国际商会出证认证业
浅谈国际商会出证认证业务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