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敦促是指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里,当合同履行出现违约或瑕疵的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其所在国或所在地的贸促会提出投诉和申请,经贸促会审查后,以商会的名义直接向对方当事人或通过其所在国/所在地商协会组织致函,要求和敦促其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
履约敦促是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的一种常见做法,特别是在进出口贸易环节上,当我国企业出现违约时,对方当事人经常通过其所在国的商会组织与我商会机构交涉,寻求协商解决,或希冀通过我商会组织对会员企业/涉外企业的影响力,来敦促我方企业按约履行合同。
履约敦促业务充分体现了商会作为会员企业利益代言人的色彩,该项业务典型反映了商会代表企业利益、维护企业利益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在维护商业秩序。
对于违约事实相对清楚、对方当事人尚有履约诚意的,由于贸促会在履约敦促业务中的居中公正立场和其商业影响性,履约敦促往往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促使对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恢复履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救。若出现对方当事人恶意拒绝的情形,则贸促会组织可以根据自己具有商界的代表这一身份,视具体情况向所在国/所在地经济贸易主管机关/或海关等机构予以通报,进而影响其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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