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贸促会出证认证2011年注册企业年审暨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4 来源:山东国际商会涉外法律服务网
各办理认证单位: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5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支机构作为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签证机构之一,于2009年8月1日签发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目前,贸促会可以签发的有:亚太贸易协定、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中国-秘鲁自贸协定、海峡两岸经济贸易框架协议项下的优惠产地证。
为使各办理认证单位尽快掌握并顺利在我会办理出证认证各项业务,确保出口及结汇的顺利实现,增强我省出口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规范我会的办理认证程序,提高办理认证人员的业务素质,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凡在我会注册企业的手签员、申领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为此我会定于2011年4月26日举办山东省出证认证业务培训班并同时对在我处注册的企业实行年审。此次会议我们特别邀请了台北世贸中心的专家为大家解读ECFA的有关政策。请各办理认证单位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我会将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资格证,并对注册企业及已颁发资格证书的手签人员、申领员进行年审。
具体培训内容及年审资料请到山东省贸促会索取。
报名时间:2011年4月4日至4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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